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树德里3号举行。由于会场受到暗探注意和外国巡捕搜查,最后一天的会议改在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艇上举行。参加党的一大的有来自七个地方的53名党员的12名代表,他们是:李达、李汉俊(上海),张国焘、刘仁静(北京),毛泽东、何叔衡(长沙),董必武、陈潭秋(武汉),王尽美、邓恩铭(济南),陈公博(广州),周佛海(旅日)。包惠僧受当时在广州的陈独秀派遣,也参加了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科尔斯基。
大会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以及联合第三国际。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从建党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并且坚持用革命的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从而同崇拜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主张走议会道路的第二国际社会民主主义划清了原则界限。
大会选举产生了由陈独秀等3人组成的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李达、张国焘分管组织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