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办[2021]31号)相关精神,现决定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基地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构建浙江有全国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研究选题方向
申请人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在以下八个选题方向中选择申报,具体题目可自行设计。
(1)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2)中共创建重要文献搜集、整理与研究;
(3)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传播研究(传播渠道、重要人物、重要社团等);
(4)创建时期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研究;
(5)共产国际与中国共产党创建研究(政治、人员、经费等);
(6)马克思列宁主义接受史研究;
(7)浙江地方性因素与中国共产党创建研究;
(8)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 申请课题应符合本研究中心所列选题范围,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研究重点突出,预期目标明确,特别鼓励不同学科研究工作者积极参与。
2. 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3. 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
四、申请程序及说明
1. 申请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该申请书。
2. 所有申请均须报送电子申请书、活页,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活页(一式七份),一律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
3. 评审将按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由中心及其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资助。
五、资助级别及资助额度
2020 年度基地课题级别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数按课题申报数和立项数 3:1 的比例确定。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拟立项数4 项(重点课题立项数不超过 2/3)。课题资助经费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重点课题每项 8万,一般课题每项5万,课题获批准后先拨付50%的经费,结题后拨付余下经费。
六、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课题成果(课题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课题结项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成果,报经课题
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
(1)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4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2份。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2份。
(3)符合自动认定结题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截止日期:2022 年2月 25日。
2.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申报表及活页等)见附件,请至浙江社科网、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等网站下载。
3.所有纸质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表封面贴于档案袋正面。
4.课题申报表及活页等电子文档请以“XXX(课题负责人)——2022 省哲社基地课题申报材料”为文件名于2022年2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 du_xiyue@163.com。
5.纸质材料请于 2022 年 2 月25日前提交至嘉兴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如以快递寄送,请务必使用 EMS 或顺丰快递并告知,其他不予接收。
联系人:都老师;
联系电话:0573-85624359 18606737337。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厚德楼324室。
附件:
1.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及活页
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中心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