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采用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年度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个人与团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聘任的岗位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二、考核要求
(1)中心执行主任和科研管理人员为教学科研型岗位。其余专业技术研究人员为科研为主型岗位。中心执行主任按学校有关规定减免其60%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科研管理岗位2 人在完成管理岗位任务的同时,应完成教学科研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的50%。(教学工作量的考核以思政部考核结果为准)具体要求如下表:
类型 |
级别 |
年均教学工作量 |
聘期科研工作量 |
业绩点 |
说明 |
科研为主型 |
1级 |
1/3 |
320×3 |
标志成果 |
|
2级 |
1/3 |
240×3 |
6 |
3级 |
1/3 |
180×3 |
5 |
4级 |
1/3 |
140×3 |
4 |
5级 |
1/3 |
120×3 |
3 |
6级 |
1/3 |
80×3 |
2 |
7级 |
1/3 |
60×3 |
1 |
教学科研型 |
1级 |
3/3 |
240×3 |
标志成果 |
|
2级 |
3/3 |
160×3 |
5 |
3级 |
3/3 |
120×3 |
4 |
4级 |
3/3 |
90×3 |
3 |
5级 |
3/3 |
70×3 |
2 |
6级 |
3/3 |
50×3 |
1 |
7级 |
3/3 |
40×3 |
0 |
专职科研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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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标志性成果考核为主,科研工作量在科研为主型科研分的基础上增加75分。(科研为主型的1/3教学工作量按2:1折算)。 |
(2)根据学校要求,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聘期考核方为合格。对成果突出、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的研究人员,实行超额奖励。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果未达到要求、考核不达标的人员,核减津贴直至下一个聘期不予聘任。中心团队考核不合格,中心执行主任引咎辞职。
(3)中心研究人员个人考核如果有不完成的方面,允许在一定的范围内用科研超工作量换教学工作量,但不能用教学超工作量换科研工作量。代替的计算办法为:1个超教研科研分换1个教学工作量。
---科研为主型用科研超工作量代替的教学工作量,不能多于教学工作任务总量的30%。
---教学科研型用教研、科研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互换时,不能多于各自标准的30%。
(4) 以重点任务团队岗位聘任的人员,需按照聘任时的任务,考核其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聘期考核可以团队的形式考核。团队考核标准如下:
省部级研究平台\ |
嘉兴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
所在单位
|
红船精神研究中心 |
团队岗位设置总数 |
(平台负责人)团队岗 1 个,(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3 个。 |
(学科\平台负责人)团队岗入岗条件与聘期考核任务 |
嘉兴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平台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1、教授、博士; 2、熟悉本平台各研究方向的研究内涵和现状,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标志性科研成果(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1、完成中心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 2、完成中心人才引进指标,新增学科带头人1名,学术骨干3人; 建立国内外学术联系,形成一支专兼职研究队伍; 3、成功申报省级标志性学科平台;到校科研经费100万元; 4、团队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出版专著5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篇。本人完成专著2部,项目1项,到校科研经费50万元。 |
(方向负责人)团队岗入岗条件与聘期考核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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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创建史主攻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1、教授、博士; 2、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或在一级期刊发表过论文;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1、完成中国共产党创建史研究方向的顶层设计和年度计划 2、团队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核心期刊论文4篇;到校科研经费30万元; 3、引进学术骨干1人; 2.马克思主义传播与早期中国化主攻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1、教授、博士; 2、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或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1、完成马克思主义早期中国化研究的顶层设计和年度计划 2、团队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核心期刊论文4篇;到校科研经费30万元; 3、引进学术骨干1人; 3.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攻方向负责人团队岗 (1)入岗条件 1、教授 2、主持省部级课题或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 (2)聘期岗位考核任务 1、完成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顶层设计和年度计划 2、团队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核心期刊论文4篇;到校科研经费30万元; 3、引进学术骨干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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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当年新引进人员考核:重点岗位人员按引进时的合同考核;其他新进人员当年免科研与教学考核。
(5)对延迟退休的、或离退休日不足一个聘期的老教师,在考核中可适当减免其教研科研工作量(减免量由教学单位自定并报教务处、科技处核准,人事处备案)。
三、科研考核计分办法
按照《嘉兴学院第五轮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嘉院发〔2013〕13号文执行。